回售条款触发与执行 - 公司股票自2025年11月2日至2025年12月12日连续3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触发了“华海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 [1] - 回售条款规定,在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若公司股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持有人有权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全部或部分可转债 [2] - 回售权的行使具有时效性,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持有人仅可行使回售权一次,若首次满足条件时未申报,则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 [2] 回售价格与计算 - 本次回售价格为人民币100.30元/张,该价格包含当期应计利息及税项 [1][4][10] - 回售价格的计算基于票面金额、票面利率和计息天数,其中“华海转债”第六年票面利率为2.00%,计息天数为54天(自2025年11月2日至2025年12月26日),计算得出的利息约为0.30元/张 [5] -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 = B × i × t / 365,其中B为回售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为当年票面利率,t为从上个付息日起至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 [3] 回售操作安排 - 本次回售申报期为202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26日,回售资金发放日为2025年12月31日 [4][9][11] - 持有人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方向为卖出,申报的转债代码为“110076”,简称为“华海转债”,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7] - 回售期内“华海转债”将停止转股,但将继续交易,若同一交易日持有人同时发出卖出和回售指令,系统将优先处理卖出指令 [4][13] 回售影响与后续 - 回售不具有强制性,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1][6] - 回售期结束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12] - 若回售导致可转换公司债券流通面值总额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可转债在回售期内将继续交易,待回售期结束后公司发布公告,并在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停止交易 [13]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海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六次提示性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