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公告

交易进展与监管审核 -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四川锦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 [1][4] -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5]106号) [1] -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及时提交重组报告书(上会稿) [1] - 本次交易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2] 交易性质与文件修订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不构成重组上市,但构成关联交易 [4] - 公司此前已收到并回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5〕49号) [5] - 公司于2025年11月29日根据以2025年5月31日为基准日的加期审计及评估情况,对申请文件进行了更新和修订 [5] - 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根据审核意见及财务审阅报告,对重组报告书及审核问询函回复内容进行了进一步修订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