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潮新材IPO违规事件核心观点 - 飞潮新材在科创板IPO申请撤回一年后,因在发行上市过程中存在财务处理不规范、公司治理独立性缺陷、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不充分及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四大类违规行为,被上交所予以监管警示[2] -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的两名保荐代表人因未能有效识别问题、核查程序存在明显缺失、工作底稿不规范,被认定为“保荐职责履行不到位”[3] - 监管处罚体现了全链条问责态势,除保荐代表人外,申报会计师也一同受罚[4] 飞潮新材具体违规行为 - 财务处理不规范:公司未对亏损合同计提预计负债、研发费用归集不准确、收入确认依据不充分、存货跌价计提核算不准确,导致2021年、2022年分别多计利润166万元和145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6.96%和2.40%[2] -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缺陷:报告期内,公司与实控人控制的创福迪以及股东飞潮科贸之间存在人员、资产、资金管理混同,且部分混同现象在公司股改及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后仍然存在[2] - 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不充分:未披露飞潮科贸将部分商标无偿转让给公司的关联交易,未充分解释2020年初向股东拆出资金余额1799.7万元的形成原因,未充分分析向飞潮科贸销售的必要性、合理性和价格公允性[2] - 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包括与关联方资金往来补充审议流于形式、销售管理存在先签合同后审批及验收单日期早于签收文件、存货与成本管理存在2020年末未盘点存货、外协加工管理制度缺失及生产人员工时统计口径不一致等问题[3]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及相关人员情况 - 保荐代表人陆玉龙与周杰被认定核查不充分、工作底稿不规范[3] - 保荐代表人周杰资历较深,2008年入行,2014年进入国金证券,曾主持或参与万和电气IPO、天晟新材IPO及多起再融资、并购重组项目[4] - 在首轮问询中,保代和会计师已对研发费用、收入确认等问题发表肯定意见,但现场检查揭示了不同事实[4] 国金证券投行业务质量与监管态势 - 国金证券投行业务屡次被罚,2024年9月因罗普特IPO项目持续督导未勤勉尽责被出具警示函,2025年3月因想念食品IPO项目核查程序缺陷被上交所公开谴责,两名保代被处以24个月内不接受其签字的文件[7][8] - 2025年上半年,国金证券股权项目的撤否率达到25%,与民生证券并列第一[8] - 目前国金证券仍有5名保荐代表人在中证协保荐代表人C类名单中,其中2人在D类名单中[8] - 监管通过常态化滚动式现场检查,强化“申报即担责”原则[8]
飞潮新材IPO撤单一年后被追责,国金证券保代又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