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上券商首席被判刑!撰写研报收取18万元好处费

案件判决与涉案人员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券商分析师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 原东方某有限公司研究所电子行业首席分析师邹某、电新行业高级分析师程某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和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均并处罚金十万元 违法所得被依法追缴[1] - 2023年4月 邹某、程某接受宋某甲请托 利用邹某担任东方某公司研究所电子行业首席分析师的职务便利 为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撰写研究报告以提升其股票市场关注度[2] - 邹某负责组织撰写研究报告并实际收取好处费18万元 程某负责沟通联络及转送现金 个人实际收取好处费5万元[2] - 2024年12月程某主动投案 2025年1月13日邹某、程某被传唤到案 二人均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涉案赃款已被公安机关全部冻结[2] 涉案研究报告与分析师 - 判决书未披露相关人员姓名 但查阅利通电子相关研报发现 2023年12月东方财富证券原电子行业首席分析师邹杰曾发布关于利通电子的深度研报[2] - 该研报标题为《主业战略布局进展突出 AI算力租赁服务打造第二成长曲线》 发布日期为2023年12月21日 原始评级为增持 目标价格为29.19元[3] 涉案公司股价表现 - 利通电子自2023年5月开启拉升行情 并于2023年11月触及股价历史高点40.51元/股 年度涨幅超155%[4] - 截至新闻发布日收盘 利通电子最新股价报26.87元/股[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