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承德露露股份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会议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了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4][19] - 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10][22] - 会议主持人为董事长沈志军先生 [22]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22] 会议召集与召开程序 - 会议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召开 [4] - 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媒体公告 [4] - 现场会议于2025年12月24日下午3:30在河北省承德市公司会议室召开 [6][21] - 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时间涵盖2025年12月24日9:15至15:00 [6][7][20] - 律师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7][16] 会议出席情况 -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362人 代表股份494,269,899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4578% [8][23] - 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及授权代表8人 代表股份450,121,926股 占比44.1296% [8][23]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54人 代表股份44,147,973股 占比4.3282% [8][23] - 出席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357人 代表股份44,482,033股 占比4.3610% [9][24] - 其中现场出席中小股东3人 代表股份334,060股 占比0.0328% [9][24] -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54人 代表股份44,147,973股 占比4.3282% [9][24] - 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9][25] 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结果 -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唯一议案为“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1] - 该议案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12] -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93,326,633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92% 反对680,666股 弃权262,600股 [14][26]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3,538,767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7.8794% 反对680,666股 弃权262,600股 [14][27] - 议案获得通过 [15][28] 法律意见结论 -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项颂雨律师、熊孟飞律师为本次会议出具法律意见书 [1][28] -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16][28] -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15][1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