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公告摘要 -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宣布其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已成就,涉及393.50万股股票将于2025年12月31日上市流通 [2][3][14] 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历程 - 2023年4月20日,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管理办法 [3][4] - 2023年10月30日,该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 - 2023年11月13日,公司调整了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并完成首次授予 [5] - 2023年12月12日,公司完成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权益登记工作 [5] - 2024年10月29日,公司审议通过了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6] - 2024年12月31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 [8] - 2025年12月2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3][9] 历次解除限售情况 - 2024年12月25日,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股份已上市流通 [8][10] - 2025年12月12日,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股份已上市流通 [9][10] - 本次为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11] 本次解除限售具体详情 - 解除限售条件:预留授予第一个限售期已于2025年12月30日届满,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12][13][14] - 激励对象与数量:本次共有4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93.50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56% [14] - 上市流通安排:本次解除限售的393.50万股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12月31日 [2][14] - 董事与高管限制:作为激励对象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并需遵守短线交易等相关规定 [14] 相关机构意见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认为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4名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同意为其解除限售合计393.50万股股票,相关程序符合规定 [16] - 法律意见书结论: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16]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暨股票上市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