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商场:控股子公司补缴税款约7392.04万元

公司公告核心内容 -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中央新亚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近期按税务部门风险提示开展了涉税业务自查 [1] - 经自查,控股子公司新亚百货需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合计约7392.04万元人民币 [1] - 需补缴金额中,税款本金约为4841.45万元人民币,滞纳金约为2550.59万元人民币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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