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概述 - 原东方某有限公司研究所电子行业首席分析师邹某与电新行业高级分析师程某,因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特定上市公司撰写研报,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1] - 两人于2023年接受请托,为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量身定制”研究报告,意图增加该公司股票的市场关注度 [1] - 该起交易涉案金额共计人民币23万元,其中邹某分得18万元,程某分得5万元 [1] 案件细节与过程 - 2023年4月,邹某与程某接受宋某甲请托,利用邹某作为电子行业首席分析师的职务便利与行业影响力,为利通电子撰写研究报告 [2] - 2023年4月25日晚间利通电子发布2022年年度报告,两天后的4月27日,市场上便出现了一篇关于利通电子的“首次覆盖”点评报告,并给出“增持”建议 [2] - 利通电子自2018年12月上市以来,长期鲜有机构为其发布研报,该份报告或为其上市多年来的首份正式覆盖报告 [3] - 2023年1月利通电子曾发布董监高减持计划,而在“增持”研报发布后的2023年5月起,该公司接连发布减持进展 [3] - 证监会曾于2021年7月通报过利通电子等股票的价格操纵案调查进展 [3] 人员分工与量刑 - 邹某负责组织研报的具体撰写工作,利用其影响力确保报告以专业机构名义公开发布 [4] - 程某扮演“中间人”角色,负责与请托方联络并转送现金好处费 [4] - 2024年12月,程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2025年1月13日,公安机关将邹某、程某传唤到案,两人均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4] - 法院一审判处邹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判处程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同时各处罚金十万元 [1][5] - 法院量刑时考量了邹某具有坦白情节、程某具有自首情节,且相关赃款已被冻结 [5] 行业影响与反思 - 案件揭露了研报产出背后的利益链条,引发了市场对券商研报独立性与中立性的深刻反思 [1] - 作为资本市场的“守门人”,分析师的客观中立是市场基石,此案为证券研究行业敲响了警钟 [5]
23万元买一份研报?券商分析师 “定制研报”内幕曝光!一审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