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美药业持股5%以上股东邱宇因债务逾期被动减持54股 不会影响公司控制权

事件概述 -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邱宇因质押式证券回购业务债务逾期 将被动减持公司股份54股[1] - 本次减持系司法执行导致 不会对公司控制权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1] 减持计划具体内容 - 截至公告披露日 股东邱宇持有莱美药业股份110,700,054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10.48%[2] - 国海证券依据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 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处置邱宇持有的54股公司股份[2] - 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为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月内 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2] - 减持价格将按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2] - 被动减持的股份来源包括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2013年重大资产重组认购股份及历年权益分派转增股份[2] 背景与合规性说明 - 本次被减持的股份早在2017年8月23日便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 相关股份在2023年8月27日前已完成质押登记[3] - 公司强调本次被动减持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不存在违规情形[3] 对公司影响分析 - 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4] - 邱宇已于2024年6月4日与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 将其直接持有的全部股份对应表决权委托中恒集团行使[4] - 即使本次被动减持的54股被第三方买入 也仅会导致中恒集团拥有的表决权股份数量和比例变化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改变 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无实质影响[4] - 公司提示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价格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