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高科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等违规行为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

公司违规行为 - 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未经董事会审议与批准 [1] - 公司在临时报告中披露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与事实不符,信息披露不准确 [1] -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未明确责任追究内部制度及风险防控措施等内容 [1] 监管处罚措施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出具警示函 [1] - 相关责任人包括公司董事长胡翔及董事会秘书汪晓志 [1] - 该行政监管措施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1]

合肥高科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等违规行为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