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获得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 公司子公司于近日收到"福建省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450万元 [1] - 该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 [1] - 该补助金额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7.40% [1] 补助的会计处理与影响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规定,该补助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1] - 公司拟将收到的补助计入"递延收益",并根据项目进度结转计入"其他收益" [1] - 预计该补助对本年度损益不产生影响 [1] - 该政府补助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对2025年度损益的影响须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