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售条款触发与执行 - 公司股票在2025年11月2日至2025年12月12日连续3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 触发“华海转债”有条件回售条款 [1] - 回售条款规定 在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 若公司股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 持有人有权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全部或部分可转债 [2] - 回售条款规定 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仅可行使回售权一次 若首次满足条件未申报 则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 [2] 回售具体安排 - 回售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30元 其中包含当期应计利息及税 [1][4][10] - 回售申报期为202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26日 [4][9] - 回售资金发放日定为2025年12月31日 [4][11] - 回售期内“华海转债”将停止转股 [4][13] 回售价格计算依据 - 回售价格中的当期应计利息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B为票面总金额 i为当年票面利率 t为计息天数 [3] - “华海转债”第六年票面利率为2.00% 计息天数为54天(自2025年11月2日至2025年12月26日 算头不算尾) 计算出利息约为0.30元/张 因此回售价格为100.30元/张 [5] 回售操作与交易 - 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1][6] - 行使回售权需在回售申报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申报 方向为卖出 申报代码为“110076” 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7] - 回售期间“华海转债”将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 若同一交易日内同时发出卖出和回售指令 系统将优先处理卖出指令 [13] - 若回售导致可转债流通面值总额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可转债在回售期结束后仍将继续交易 公司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 [13]
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5-131号 债券代码:110076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