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事件与处理措施 - 北京同仁堂集团已全面接管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责令其总经理辞职,并对其他相关管理人员全部予以停职 [2] - 调查发现,同仁堂集团对四川健康的“同仁堂”字号及商标授权已于2021年3月21日到期,且未再授权 [2] -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立案调查,并成立联合调查组进驻企业 [3] - 公司已提交四川健康侵权行为的相关佐证文件,并推动涉事产品下架、召回,向电商平台发函以阻断产品流通渠道 [3] - 同仁堂集团产品查询系统已于12月23日在官网上线,开放1000余条涵盖中成药、保健食品等品类产品的信息查询服务 [3] - 公司启动品牌严管专项行动,截至12月24日累计排查所属单位/店铺520余次,并完成近600项侵权产品投诉,对120余个冒用名义的违规店铺发起投诉 [3] - 截至12月26日,部分大型电商平台上仍能搜索到包装印有放大“北京同仁堂”字样的涉事磷虾油产品,一瓶60粒的产品领券后售价仅3元 [6] 监管与法律分析 - 市场监管总局指出,“南极磷虾油”事件暴露出企业委托生产加工行为不规范,一些企业仅关注销售利润却不对产品质量把关 [5] - 市场监管总局近期将发布《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将商标授权、特许经营等方式的食品委托生产纳入监管,明确委托双方责任 [5] - 市场监管总局将指导地方部门加强对类似贴牌加工委托生产行为的监管,近期将组织开展专项抽检,对磷虾油、鱼油等产品加大监督抽检力度 [5] - 法律专家指出,商标授权到期后继续使用字号和商标属于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但商标权人北京同仁堂集团公司态度放任,属于怠于行使商标权,不能免责 [5] - 法律专家进一步指出,消费者对商标授权到期并不知情,同仁堂的误导性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5]
同仁堂处理磷虾油造假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