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再度成为被告人,卷入新三板保荐企业财务造假风波

中泰证券卷入新三板企业虚假陈述纠纷案 - 中泰证券作为主办券商,因新三板企业“鑫秋农业”证券虚假陈述纠纷,被投资机构“同系资本”起诉,案件将于2026年1月21日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3][4] - 原告同系资本指控,因鑫秋农业财务持续严重造假、被强制摘牌,导致其投资金额已全部损失,并认为中泰证券等中介机构对虚假陈述行为进行了背书,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17] - 同系资本此前已在2022年4月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过“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诉讼,此次为新案件 [4][17] 涉事企业“鑫秋农业”财务造假详情 - 鑫秋农业于2015年4月在新三板挂牌,其《公开转让说明书》及后续定期报告中的营业收入存在虚假记载,通过虚构客户交易或虚增真实客户销售金额来虚增收入 [7][20] - 具体造假案例包括:虚构与宏佳纺织的交易,虚增2014年1-8月销售收入1384.23万元;虚构与兴隆纺织的交易,虚增2013年销售收入891.07万元 [7][21] - 公司还存在关联交易虚假、未披露以及披露的财务负责人不准确等违法违规行为 [8][21] - 2018年4月,山东证监局对鑫秋农业处以责令改正、警告并罚款60万元,对时任董事长张某秋罚款30万元,对时任总经理贺某罚款20万元,对其他5名责任人各罚款6万元 [8][21] - 审计署于2016年8月将该公司涉嫌虚增收入和利润的线索移送证监会,该公司最终于2019年3月4日被新三板终止挂牌 [3][9][22] 原告“同系资本”的投资与诉讼主张 - 同系资本于2015年4月与鑫秋农业签订股票认购合同,以每股4元的价格认购200万股,总投资额为800万元 [5][18] - 同系资本诉请法院判令鑫秋农业赔偿其财产损失800万元及利息,并要求中泰证券、相关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及自然人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并承担诉讼相关费用 [5][18] 中泰证券新三板业务的历史与现状 - 中泰证券曾号称“新三板做市之王”,在2012年9月至2017年9月的五年间,累计成功挂牌新三板企业525家,排名全国第三;累计为新三板341家企业做市,排名全国第一 [10][22] - 然而,截至今年6月30日,该公司新三板做市股票数量仅余29只,今年上半年新三板挂牌企业数量仅为3家,业务规模大幅萎缩 [3][15][16] 中泰证券新三板业务过往违规记录 - 2016年12月,中泰证券因涉嫌违反证券期货相关法律法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调查主要指向其新三板业务问题 [11][22] - 2017年12月,中泰证券因与某新三板挂牌企业合谋,通过做市交易拉抬股价操纵市场,被证监会罚款100万元,相关业务负责人及交易员也被处以警告和罚款 [11][23] - 去年6月,中泰证券一营业部因员工利用微信向投资者不当传播新三板知识测试答案,被山东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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