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向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发出监管函
公司监管与财务问题 - 深交所于2025年12月26日向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发出监管函 [1] - 公司在2024年至2025年上半年期间部分贸易业务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三十四条规定 [1] - 上述会计处理问题导致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三季度报告中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列报不准确 [1] - 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及第2.1.1条的规定 [1] - 公司董事长兼时任总经理张伟、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宋海贞、总经理王兆涛因未能勤勉尽责被认定违反《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及第2.1.2条规定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