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务造假与处罚 - 公司于2024年4月3日收到证监会厦门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1][6] - 公司2017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通过虚构销售、采购及固定资产等方式虚增或虚减财务数据[1][6] - 2017年虚增营业收入10,489.44万元,虚增利润总额5,972.44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4.10%和38.03%[1][6] - 2018年虚增营业收入25,559.32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4,422.06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9.49%和47.72%[1][6] - 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22,706.67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4,118.25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6.94%和48.19%[1][6] - 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30,497.18万元,虚增利润总额7,538.42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20.12%和29.79%[1][6] - 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10,879.80万元,虚减利润总额325.44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7.80%和0.51%[1][6] - 2022年虚增营业成本2,487.67万元,虚减利润总额2,487.67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2.15%和33.27%[1][6] 欺诈发行行为 - 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欺诈发行[2][7] - 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构成欺诈发行[3][8] - 公司2020年申请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公告文件存在重大虚假记载[4][9] 投资者索赔进展 - 由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仍在持续推进,诉讼时效已进入最后五个月倒计时[1][6] - 代理律师已多次向法院提交立案,正在等待法院安排,并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1][6] - 公司实际控制人已承诺对经依法起诉并确定的投资者损失进行赔偿[1][6] - 律师认为,在2018年3月30日至2023年4月29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4月29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5][10]
红相股份(300427)投资者索赔倒计时五个月,实控人承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