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恩康: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 - 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2] - 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2] -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审议额度范围内行使外汇衍生品业务交易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交易文件[2] -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外汇衍生品业务交易的具体办理事宜[2] 业务额度与期限 - 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金额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2] - 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2] - 本次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2] - 在授权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2] - 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2] - 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额度期限的有效期,则授权额度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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