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电源拟港股上市 中国证监会要求补充说明公司工业互联网信息数据服务等情况
12月26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2025年12月22日—2025年12月26日)》, 证监会国际司共对19家企业出具补充材料要求。在公示中,证监会要求阳光电源(300274)补充说明公 司工业互联网信息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等业务开展情况等。据港交所10月5日披露,阳光电源股份有 限公司(简称"阳光电源")(300274.SZ)向港交所主板提交上市申请,中金公司(601995)为其独家保荐 人。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分析,阳光电源的光伏逆变器产品出货量连续十年保持全球领先。 中国证监会请阳光电源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请补充说明公司工业互联网信息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等业务开展情况,是否取得必要的资质许 可。 四、请补充说明公司境外子公司涉及的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等监管程序具体履行情况,并就合规性出具 结论性意见。 五、请补充说明公司境外募投项目详细情况及履行境外投资审批、核准或备案的情况。 招股书显示,阳光电源是一家全球领先的清洁能源科技企业。公司从光伏逆变器业务起步,始终聚焦清 洁电力领域,逐步布局太阳能、风能、储能、电动汽车及充电、氢能("光风储电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