珀莱雅拟港股上市 中国证监会要求补充说明关于外资准入等事项
中国证监会就珀莱雅港股上市出具补充材料要求 - 中国证监会国际司在2025年12月22日至26日期间对19家企业出具补充材料要求 珀莱雅为其中之一[1] - 证监会要求珀莱雅就外资准入 募集资金用途 数据合规及广告业务资质等四方面事项补充说明并请律师核查出具法律意见[1] 具体补充材料要求事项 - 募集资金用途与境外投资:要求说明本次港股募集资金用途是否涉及境外投资 以及是否已履行相关审批 核准或备案程序[1] - 数据合规情况:要求说明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发运营APP 小程序 公众号等产品情况 若涉及收集使用个人信息 需说明用户信息规模及数据收集使用情况[1] - 广告业务资质:因下属公司经营范围含广告相关业务 要求说明广告业务开展情况以及是否取得必要资质许可[1] - 外资准入合规(重点领域): - 要求说明境内下属公司涉及“电影摄制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网络文化经营”等业务的开展情况及合规性[2] - 要求全面梳理所有下属公司经营范围是否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中“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相关领域[2] - 要求进一步说明公司及所有境内下属公司的经营范围和实际业务是否涉及该负面清单中的外资禁止或限制准入领域[2] 珀莱雅公司业务与市场地位 - 珀莱雅是一家中国本土多品牌美妆集团 致力于搭建国际一流的化妆品产业平台[2] - 公司建立了覆盖护肤 彩妆 个人护理等领域的多品牌 多品类化妆品矩阵[2] - 以2024年零售额计 公司在中国化妆品行业前五大集团中位列第五 是其中唯一一家中国本土化妆品集团[2] - 以零售额计 公司于2021年至2024年连续四年为中国最大的本土化妆品集团[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