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诺普机器人拟港股上市 中国证监会要求补充说明业务涉及AI大模型的具体情况等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证监会国际司在2025年12月22日至26日期间,对19家申请境外上市的企业出具了补充材料要求,其中要求成都卡诺普机器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就AI大模型业务、数据安全、外资准入合规性及股权结构等多个关键问题进行补充说明 [1][2] 公司上市进展与监管问询 - 卡诺普机器人于2025年11月17日向港交所主板递交上市申请,国泰君安融资有限公司为其独家保荐人 [1] - 证监会要求公司就五大类事项补充说明,并由律师核查出具明确法律意见 [2] - 要求补充说明的具体事项包括:公司及下属公司的线上产品运营与数据安全、AI大模型业务详情、外资准入合规性、拟参与“全流通”股东的股份权利状况、主要股东的穿透核查以及公司股本演变的合法合规性 [2][3] 公司业务与市场地位 - 公司是中国先进的工业机器人公司,也是具身智能机器人的先锋,构建了涵盖工业机器人、协作机器人、具身智能机器人的三大类全自主研发产品矩阵 [3] -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资料,以2024年的收入计算,卡诺普机器人在所有中国焊接机器人制造商中排名第一 [3] 监管关注的具体业务细节 - 要求公司说明是否开发、运营网站、小程序、APP、公众号等产品,以及通过授权店、第三方平台等业务收集、储存、处理的个人信息或订单规模 [2] - 需说明是否向第三方提供信息、提供类型及安全保护措施,以及上市前后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的安排 [2] - 要求补充说明业务涉及AI大模型的具体情况,包括应用场景和具体功能 [2] - 要求说明下属公司经营范围包含“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等业务的具体情况、实际运营状况及是否已取得必要资质许可 [2] 合规与股权结构 - 要求说明业务是否涉及限制或禁止外商投资领域,外资股比上限规定,以及本次发行上市及“全流通”前后是否持续符合外商投资准入要求 [2] - 要求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3] - 要求穿透说明主要股东上层投资人中“境外企业”及中国境内主体的情况,核查是否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 [3] - 要求按照监管指引完善公司股本及演变情况,说明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的价格、定价依据、是否存在入股对价异常、利益输送及股权代持等情况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