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概述 - 某券商研究所原电子行业首席分析师邹某与原电新行业高级分析师程某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与八个月,均缓刑一年,并各处罚金10万元 [1] - 法院判决揭示了一条完整的利益输送链条:上市公司支付好处费,券商分析师出具“量身定制”的研究报告推高市场预期,股价在概念炒作下短期大涨,最终大股东在高点精准减持套现 [1] 涉案人员与过程 - 被告人邹某为1988年出生的博士研究生,原系东方某有限公司研究所电子行业首席分析师;被告人程某为1987年出生的硕士研究生,原系同一研究所电新行业高级分析师 [2] - 2023年4月,二人接受请托,利用邹某的职权为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撰写研究报告以增加其股票市场关注度 [2] - 邹某收取好处费18万元,程某因沟通联络及转送现金收取好处费5万元 [1] - 2024年12月,程某主动投案;2025年1月13日,二人被传唤到案,均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涉案赃款已被冻结追缴 [2] 研究报告与市场影响 - 推测涉事券商为东方财富证券,其在2023年4月发布报告《面板产业触底反弹,LCD精密金属结构件龙头有望充分受益》,并于2023年12月发布深度研报《主业战略布局进展突出,AI算力租赁服务打造第二成长曲线》 [3] - 利通电子股价从2023年4月初的12.20元/股,最高冲至11月中旬的40.51元/股,涨幅达232% [3] - 随后股价短期内迅速下跌,至2024年2月初回落至16元/股左右 [3] 股东减持情况 - 2023年6月6日,股价处于高位时,利通电子第三大股东北京泰德圣通过大宗交易减持222.31万股,减持均价32.7元/股,套现约7300万元 [3] - 至当年8月19日,公司董事施佶基本完成减持,董事杨冰提前完成减持 [3] 行业监管与历史关联 - 监管层对券商研报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已形成全方位、常态化、零容忍的监管态势,此次罕见将“有偿研报”行为定性为刑事犯罪 [5] - 行业已有《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证券分析师执业行为准则》、《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等全面监管法规,明确禁止分析师接受不正当利益输送 [5] - 涉事上市公司利通电子曾于2021年卷入股票操纵案,被曝与操盘方合谋进行“伪市值管理”,证监会当时查明相关团伙控制账户交易金额达30余亿元,并发现金融机构个别人员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 [5]
券商原首席分析师收钱写研报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