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董事会换届选举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将进行换届选举,第十届董事会将由7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非独立董事、1名职工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董事任期三年[1] - 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2][3]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可由公司董事会以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提名[4] - 独立董事候选人可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提名[6] - 单个提名人对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人数,均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相应类别董事的人数[5][7] - 提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6日17:00前,提名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8][20] -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负责审核董事提名文件并进行资格审查,董事会根据审查意见确定候选人名单并提交股东会审议[8][9] - 候选独立董事的有关材料需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任职资格审核,交易所提出异议的候选人不得提交股东会选举[9] - 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将继续履行职责[10] 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候选人存在无民事行为能力、特定犯罪记录、对破产企业负有个人责任、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监管机构采取禁入措施等情形之一者,不能担任公司董事[11] - 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被立案调查尚无结论或存在重大失信记录,提名人需说明相关情况及是否影响公司规范运作[12] - 独立董事候选人除需满足董事任职资格外,还需具备独立性、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良好个人品德等条件[13][14]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经济管理高级职称且在财会相关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15] - 明确规定了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各类人员,包括在公司或其关联方任职、持有公司股份超过1%或是前十大股东、在持股5%以上或前五大股东处任职、与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或提供服务等人员及其近亲属[16][17] 土地使用权收储协议终止 - 公司曾于2025年5月9日与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储备中心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框架协议》,该协议为框架性意向,不构成正式合同[42] - 基于当前市场与政策环境及双方实际情况,经友好协商,双方于2025年12月25日签署了《终止协议》,一致同意终止原《框架协议》及相关合作意向[43] - 原《框架协议》为意向性协议,不具有强制约束力且未实际实施土地收储行为,双方确认互不存在未结清款项或争议[44] - 终止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