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长药连续3年财务造假拟被罚4100万元,或被强制退市
公司财务造假与处罚 - 公司连续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涉及2021年、2022年及2023年 [1] - 造假行为源于2020年收购的子公司长江星 其子公司通过制作虚假单据 在没有真实业务的情况下确认收入 [1] - 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2.15亿元 占当期披露营收的9.12% 虚增利润总额0.56亿元 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35.62% [2] - 2022年虚增营业收入2.84亿元 占当期披露营收的17.57% 虚增利润总额0.63亿元 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88.23% [2] - 2023年虚增营业收入2.34亿元 占当期披露营收的19.51% 虚增利润总额0.44亿元 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6.42% [2] - 此外 2022年因未合理确认工程项目损失 额外虚增利润总额455.24万元 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6.34% [2] 监管处罚与后果 -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拟处罚金额合计4100万元 [1] - 其中公司拟被处罚1000万元 原实际控制人罗明拟被处罚500万元 其余13名高管拟被处罚100万元至300万元不等 [2] - 罗明拟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销售及采购业务负责人杨正辉拟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2] - 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2] 公司业务背景 - 公司主要业务为医药和光伏 [2] - 造假涉及的业务源于2020年11月公司通过现金收购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52.75%的股权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