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 工作,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董事长刘景萍女士于2025年12月26日分别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292025008号和证监立案字0292025009号)。因公司及公司董事长刘景萍女士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和 刘景萍女士立案。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