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一致行动协议续签 - 公司实际控制人郭立志与刘砥续签《一致行动协议》 原协议将于2025年12月28日到期 新协议旨在保证对公司的合法有效控制 保障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确保正确经营决策[1] 协议核心条款 - 协议双方承诺在作为公司股东期间 确保全面履行协议义务[1] - 乙方(刘砥)承诺在股东会投票表决时与甲方(郭立志)保持一致 涵盖事项包括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更换董事、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及财务方案、利润分配、增减注册资本、发行债券、股东转让出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制定修改公司章程等[1][4] - 双方就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向董事会、股东大会行使提案权和表决权时保持一致[1] - 除关联交易需回避情形外 双方应在表决前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若协商未果 乙方应依据甲方的表决意见进行表决以确保一致行动[2] - 双方承诺在相关会议上行使表决权时 严格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职责 不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2] 协议有效期与法律效力 - 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36个月 期满后双方协商一致可延长 期满前协商一致也可提前终止[2] - 协议确定的一致行动关系不得由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或撤销[3] - 任何一方违约致使协议目的无法实现 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损失 若双方违约则分别承担违约责任[3] - 双方可就未尽事宜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 - 协议的制定、解释及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异议 受中国现行有效法律约束[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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