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娃(605199)被立案,股民索赔可期

公司事件与监管动态 - 2025年3月15日,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娃,605199)及公司董事长刘景萍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1][5] - 同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7号),认定其2023年年度报告中营业收入、利润等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 [1][6] - 2025年4月29日,公司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财务数据进行更正 [1][6] 投资者索赔与法律程序 - 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向相关投资者展开诉讼代理征集,受损投资者可进行索赔登记 [2][6] - 律师提出的初步索赔条件为:在2024年4月27日至2025年3月14日期间买入葫芦娃股票或债券等产品,并在2025年3月15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 [2][6] - 投资者索赔需提供的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开户信息确认单》原件及完整的《证券交易记录流水》原件 [3][8] 法律背景与诉讼相关说明 - 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因虚假陈述等证券欺诈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的,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方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2][6] - 律师提示,虽然行政处罚前置条件已取消,但以立案调查通知或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直接诉讼存在败诉风险,行政处罚决定仍应被视为提起诉讼的重要前提 [3][7] - 上市公司的退市与否不影响民事索赔诉讼的进程,但可能影响进度;若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包括重整、预重整或清算),则对诉讼进度的影响可能较大 [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