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 2025年12月27日,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长药控股、*ST长药,代码:300391)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1][5] 涉嫌违法事实详情 - 2020年11月,公司通过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52.75%的股权,并于同年12月将其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2][6] - 2021年至2023年期间,长江星的子公司湖北长江源制药有限公司和湖北新峰制药有限公司,通过制作虚假的入库单、出库单,在没有真实销售业务的情况下确认收入,导致公司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6] - 具体虚增的营业收入为:2021年21,532.38万元(占当期披露营收的9.12%)、2022年28,373.66万元(占17.57%)、2023年23,363.46万元(占19.51%)[2][6] - 具体虚增的利润总额为:2021年5,640.14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35.62%)、2022年6,337.52万元(占88.23%)、2023年4,370.50万元(占6.42%)[2][6] - 此外,2022年因未合理确认长江伟创中药城交易中心工程项目损失,导致当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总额455.24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6.34% [2][6] - 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各处罚款 [2][6] 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 公司表示,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关于“年度报告财务指标连续三年存在虚假记载”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3][7] 此前已被立案调查 - 2025年11月7日,公司曾发布公告,称因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虚假记载而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3][8] 投资者索赔相关安排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因虚假陈述导致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等 [3][8] - 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向受损投资者展开诉讼代理征集,索赔条件暂定为:在2022年4月28日至2025年11月6日期间买入长药控股股票或债券等产品,并在2025年11月7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 [4][8]
长药控股(300391)被预处罚,股民索赔可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