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轻松(688793)被立案调查,股民索赔可期

公司事件概述 -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马学军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25年12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立案告知书 [1][4]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因虚假陈述等证券欺诈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及中介机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等 [1][4] 投资者索赔相关 - 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向曾购买倍轻松证券的投资者展开诉讼代理征集,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进行索赔登记 [2][5] - 律师提出的初步索赔条件为:在2025年12月26日前买入倍轻松股票或债券等公开发行产品,并在2025年12月26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 [2][5] - 投资者索赔登记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开户信息确认单及从首次买入至今的证券交易记录流水原件 [3][6] 法律诉讼程序说明 - 律师提示,索赔的最终条件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结论进一步调整,并以法院最终生效判决认定的法律时点、赔付对象、范围、标准及计算方式为准 [2][5] - 尽管以行政处罚决定为前置条件的规则已取消,但律师提示,以立案调查通知作为直接诉讼依据存在败诉风险,行政处罚决定仍应被视为提起诉讼的必要前提之一 [2][5] - 在民事侵权诉讼中,上市公司是否退市不影响诉讼进程,但可能影响进度;若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包括重整、预重整或清算),则对诉讼进度的影响可能较大 [3][6] - 如发生代表人诉讼,投资者可以选择参加或不参加、加入或退出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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