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人福: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 -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于2025年12月2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1] 查明的主要违法事实 - 公司未及时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1] - 公司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 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1] -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1] - 控股股东当代集团隐瞒关联关系[1] 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措施 - 对控股股东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处以900万元罚款[1] - 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850万元罚款[1] - 对时任控股股东董事艾路明处以390万元罚款并采取七年市场禁入措施[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