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发出正式督促函 就关联方交易赔偿、存货管理及内部控制等重大治理与财务问题提出警示和整改要求 公司表示高度重视并将落实[1][4] 关联交易赔偿问题 - 根据2024年5月20日签署的《解除协议》 关联方宁夏可可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及宁夏玉蜜淀粉有限公司因管理不善导致原辅材料超标耗用 给公司造成累计损失约人民币6724.68万元[1] - 协议约定关联方及实际控制人杨振承诺不晚于2024年11月30日前支付赔偿款及相应利息 但截至2025年12月26日督促函出具之日 该款项尚未收回[1] - 独立董事已多次通过会议及私下沟通方式督促管理层及杨振催收 并再次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资金及时归还以保障公司财务稳定[1] 存货管理风险 - 截至2025年6月30日 公司存放于关联方宁夏可可美仓库中的味精及原辅料等账面余额合计5611.43万元 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564.76万元及其他流动资产减值准备1093.02万元[2] - 关联方管理人自2024年8月23日起多次对公司存放的部分原辅材料进行拍卖 截至2025年半年度报告出具日 已被法院强制拍卖的原材料合计2677.91万元[2] - 在法院查封期间 公司对存放在宁夏可可美厂区的全部库存资产丧失了控制权及处置权[2] - 独立董事督促公司强化内部控制确保存货安全 尽快解决产权归属问题 并考虑采取法律途径追回资产[2][3] 内部控制管理 - 公司2024年年审会计师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4] - 2025年公司修订并建立了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 包括内部控制总制度、风险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4] - 独立董事要求公司对年审会计师提出的强调事项保持高度关注 持续完善并有效执行内控体系 强化内部审计功能[4]
ST加加:收到独立董事姚禄仕提交的《督促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