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行对宝能系贷款诉讼一审判决 - 上海银行深圳分行于2025年12月26日收到两份判决书,一审判决深圳深业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需向深圳分行偿还两笔借款本金合计73.762亿元(34.772亿元 + 38.99亿元)及相应的利息、逾期违约金,并支付律师费合计40万元 [2] - 判决同时确认,深圳分行对宝能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不动产享有抵押权,并有权就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超出前顺位抵押担保债权的部分优先受偿 [4] - 这两笔借款分别发生于2018年9月、10月(15亿元、23亿元)和2018年12月(40亿元),到期日分别为2021年9月/10月和2022年6月,均已出现违约 [4][5] 贷款详情与担保结构 - 第一笔贷款(本金34.772亿元)担保方式为深业物流、宝能地产提供不动产抵押担保,宝能置地提供股权质押,宝能投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5] - 第二笔贷款(本金38.99亿元)担保方式为深业物流提供不动产抵押及租金应收账款质押,宝能地产提供不动产抵押,宝能控股、姚振华、宝能投资分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 - 鉴于深业物流等未履行义务,上海银行已于2021年底将这两笔授信纳入不良贷款 [5] 诉讼进程与相关方背景 - 上海银行深圳分行于2024年9月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为由对违约方提起诉讼,距2025年12月一审宣判已过去一年多时间 [5] - 被告方深业物流属于“宝能系”,该集团以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核心、姚振华为实际控制人,近年来陷入流动性困境,涉及多起债务与诉讼 [6] - 截至2025年9月末,上海银行总资产约3.31万亿元,客户贷款约1.44万亿元,不良贷款率1.18%,拨备覆盖率254.92%,资本充足率14.33% [6]
“宝能系”被追债 法院最新判决:总计超73亿元,10天内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