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会议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15:00在深圳市龙华区和科达工业园公司会议室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3]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召集 董事长孟宇亮先生主持 [3] -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 会议出席情况 -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计39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1,526,9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269% [4] - 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仅2人 代表股份200股 占比0.000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7人 代表股份21,526,700股 占比21.5267% [4] -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共计37人 代表股份492,700股 占总股份的0.4927% [6] 提案审议与表决结果 - 提案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票21,520,50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703% 反对票4,600股 占比0.0214% 弃权票1,800股 占比0.0084% [6] - 在中小股东表决中 对该议案同意票为486,3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7010% 反对票4,600股 占比0.9336% 弃权票1,800股 占比0.3653% [7] - 提案二《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票21,317,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0249% 反对票176,600股 占比0.8204% 弃权票33,300股 占比0.1547% [8] - 在中小股东表决中 对该议案同意票为282,8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57.3980% 反对票176,600股 占比35.8433% 弃权票33,300股 占比6.7587% [8] - 会议期间 公司向股东说明了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9] 法律意见与文件 - 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合法合规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9] - 本次会议决议及相关法律意见书将作为报备文件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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