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构建股东会议案合规保障体系

振芯科技公司治理议案未通过事件分析 - 振芯科技于12月26日发布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三项核心治理议案未获通过,反对票占比均超过71.84% [1] - 反对票大概率来自控股股东国腾电子集团,显示控股股东与董事会在治理理念方面可能存在分歧 [1] - 具体争议点在于《股东会议事规则》第十三条第五款中“亲自”送达提案的规定,控股股东认为其多余且可能被管理层利用以回避临时提案,与创业板规则相冲突 [1] 股东会议案合规保障体系构建要点 - 议案起草阶段需以“于法有据、权责清晰、内容明确、切实可行”为核心原则,治理制度类议案应逐条对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2] - 应建立多层次审核机制,由证券部或董事会办公室进行格式初审,董事会秘书进行实质复核,复杂重大议案可引入律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验证 [2] - 需充分保障股东知情权,按规定时限送达完整会议材料,对复杂议案提供通俗解读,并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规定 [3] - 审议阶段应就议案内容进行清晰说明并回应股东质询,遇重大分歧可暂缓表决,对未通过议案需分析原因并与股东沟通修改 [3] - 应建立完善的议案合规档案管理制度,系统归档全流程资料,以应对监管问询并优化内部治理流程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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