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 会议于2025年12月29日在上海市闵行区方亭路499号威高云行智创园公司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由董事长陈敏女士主持,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2] -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暨收购苏州杰思拜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并对其增资的议案》,该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5] - 会议同时审议了关于增补董事的累积投票议案,并对议案1和议案2进行了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4][5] - 公司8名在任董事中有7人列席会议,独立董事贾彬因工作原因未出席,董事会秘书林青、公司高管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3] -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君全、黄佳曼对会议进行了见证,认为会议程序、人员资格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6]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41.42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36.22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150,002.23万元(约15.00亿元) [8] - 扣除发行费用11,773.7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38,228.49万元(约13.82亿元),该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验 [8][9] -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监管银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以加强资金监管 [9] 募集资金专户及三方监管协议 - 公司于2025年12月17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10] - 近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11] - 公司开立的专项账户账号为15560201040045458,该专户仅用于“收购杰思拜尔股权并增资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12] - 协议规定保荐机构可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督权,并每半年进行一次现场检查,甲方和乙方需予以配合 [12][13] - 银行需按月(每月10日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保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14] - 当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募集资金净额的20%时,需及时通知保荐机构,银行也需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并提供支出清单 [14] - 若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通知大额支取情况,或未配合调查,公司或保荐机构可要求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 [14] - 协议自三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