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能科及多名高管被深交所通报批评,涉资金占用、关联交易信披
深交所指出,协鑫能科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共山违反诚实守信义务,滥用对公司的控制地位损 害上市公司独立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对上述违规行为一负有 重要责任;协鑫能科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上海国能投资有限公司、太仓港协鑫发电有限公司对上述违规 行为一负有重要责任;协鑫能科董事长朱钰峰,副董事长、时任代行董事会秘书费智,财务总监彭毅, 时任财务总监生育新,董事会秘书杨而立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对上述违规行为 一、二 负有重要责任。 基于此,深交所作出一系列处分决定:对协鑫能科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公司实控人朱共山、上海国 能投资有限公司、太仓港协鑫发电有限公司、朱钰峰、费智、彭毅、生育新、杨而立给予通报批评的处 分。对于上述违规行为及给予的处分, 深交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同日,深交所公司部还对协鑫能科时任财务总监王述华、时任董事会秘书沈强等人下发监管函,涉及募 集资金使用违规、信息披露违规等情形。 因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按规定审议和披露关联交易等违规行为,协鑫能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