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结果公告
案件基本情况 - 案件源于2004年10月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汇银国际与恒龙公司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该协议有效期三年到期后未续签[1] - 协议约定双方合作开发项目并设立合资企业约定项目年净资产收益率达标后恒龙公司可收取管理费[1] - 因对协议所涉项目管理费金额存在争议恒龙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中天邦益支付管理费及利息涉案金额为3212.21万元及利息[1] 诉讼过程与判决 - 2022年12月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中天邦益支付恒龙公司2012至2019年度管理费和奖金3212.21万元及逾期利息[2] - 中天邦益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23年9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并驳回恒龙公司的起诉[2] - 2024年3月恒龙公司不服二审裁定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 案件最新进展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作出再审裁定认为恒龙公司就同一事实及法律关系提出请求构成重复起诉[3] - 法院裁定驳回恒龙公司的再审申请[3] 对公司财务的影响 - 本次裁定结果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负面影响[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