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售条款触发与核心信息 - 公司股票在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2月29日连续3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山玻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70%,触发了有条件回售条款 [1] - 回售条款规定,在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若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持有人有权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全部或部分可转债 [2] - 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 [1][7] 回售具体安排 - 回售价格为100.30元人民币/张,其中包含当期应计利息 [4][6][11] - 回售申报期为2026年1月8日至2026年1月14日 [4][10] - 回售资金发放日为2026年1月19日 [4][12] - 回售期内,“山玻转债”将停止转股,但将继续交易 [1][4][14] 回售价格计算依据 - 当期应计利息计算公式为:IA = B × i × t / 365,其中IA为当期应计利息,B为票面总金额,i为当年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 [3][5] - “山玻转债”第五个计息年度(2025年11月8日至2026年11月7日)票面利率为1.8% [6] - 本次回售计息天数为61天(2025年11月8日至2026年1月8日),计算得出利息约为0.30元/张,因此回售价格为100.30元/张 [6] 回售操作与程序 - 行使回售权的持有人需在回售申报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卖出”方向进行申报,代码为“111001”,简称“山玻转债”,申报确认后不能撤销 [8] - 如果申报当日未成功,可在申报期内次日继续申报 [9] - 在同一交易日内,若持有人同时发出转债卖出指令和回售指令,系统将优先处理卖出指令 [14] 回售潜在影响与后续 - 截至2025年12月29日,“山玻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100.30元/张 [1][15] - 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13] - 若回售导致“山玻转债”流通面值总额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可转债在回售期结束后仍将继续交易,待公司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停止交易 [14]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玻转债”可选择回售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