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担保事项概述 -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安徽德润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三年 [1] - 担保所涉主合同为安徽德润与恒丰银行合肥分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旨在满足其日常业务经营需要 [1][5] -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担保计划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履行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1][2]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 债权人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保证人为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3] - 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 - 担保范围涵盖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各类费用等 [4] 担保决策与合理性 - 董事会认为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经营战略,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可有效防控风险 [6] - 担保具有必要性,因融资系为满足下属公司日常业务开展需要,且安徽德润的其他股东不参与日常经营,故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5] - 公司认为安徽德润的违约风险和财务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5] 累计担保情况 -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次新增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94,710.5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9.31% [7] - 其中,控股子公司为其下属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总额为11,627.25万元 [7] - 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且截至目前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 [7] 年度担保授权计划 - 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已获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8亿元 [1] - 控股子公司安徽德润对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2025年度担保总额度共计人民币19.8亿元 [1] - 公司可在年度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对被担保公司及担保额度进行适度调配,授权有效期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新的担保计划止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