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环旭转债”预计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可转债赎回条款触发条件与进展 - 自2025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29日,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8.58元/股的130%(即24.154元/股)[1][6] - 若在未来连续14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仍有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24.154元/股,将触发“环旭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1][6] - 触发条款后,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1][4][6] 可转债发行与上市概况 - 公司于2021年3月4日公开发行3,4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45,000万元(即34.5亿元)[2] - 可转债期限为6年,自2021年3月4日至2027年3月3日,票面利率第一年0.10%、第二年0.20%、第三年0.60%、第四年1.3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2] - 该可转债于2021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环旭转债”,债券代码“113045”[3] - 可转债转股期为2021年12月10日至2027年3月3日[3] 有条件赎回条款具体内容 - 赎回条款触发情形一:在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4] - 赎回条款触发情形二: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5] - 赎回价格为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应计利息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IA为当期应计利息,B为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为当年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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