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 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克州葱岭实业有限 公司购买新疆葱岭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葱岭能源")82%股权、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向JAAN INVESTMENTS CO. LTD.购买葱岭能源5%股权,并向包括新疆地矿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内的 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5年12月10日,公司披露了《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注册稿)》(以下简称"《草案(注册稿)》")及相关文件,2025年12 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961号)。 相较于《草案(注册稿)》,本次披露的重组报告书所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 的简称或释义均与重组报告书中"释义"所定义的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