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召开与决议 - 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洲海路999号森兰国际大厦B座一楼展示中心大会议室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蔡嵘先生主持,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 -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审议通过 [5][6] 公司治理结构重大变更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取消监事会的议案,标志着公司治理结构将发生重大调整 [5] - 公司于同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李萍女士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董事 [9] - 李萍女士的任职生效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为前提,任期自生效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9] 董事会与监事会出席情况 -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股东大会3人,部分董事及独立董事因工作安排冲突未出席 [4] - 公司在任监事3人,仅1人出席股东大会,部分监事因工作安排或个人原因未出席 [4] - 董事会秘书张毅敏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4] 新任职工董事背景 - 新任职工董事李萍女士,1967年5月出生,拥有大学学历和文学学士学位 [11] - 李萍女士曾任同济大学图书馆副馆长,并在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新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等担任多项高级管理职务,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11] - 李萍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无不良记录 [12] 股东大会法律效力 -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宁、尹方瑜见证 [7] -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等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7]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