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源环境(300266.SZ):子公司签署《债权转让协议》

核心交易概述 - 兴源环境全资子公司浙江兴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将其对伊春项目业主的应收账款人民币3,500万元债权,转让给其供应商森工山鼎建筑,以抵扣等额应付工程款 [1][2] - 此次债权转让为不附追索权的转让,意味着转让后相关收款风险及权利将转移至债权受让方 [2] 项目与合同关系 - 浙江兴艺是伊春市小兴安岭—三江平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的总承包商 [1] - 浙江兴艺授权其分公司杭州中艺伊春分公司履行伊春项目的合同权利义务、施工结算及发票开具等工作 [1] - 森工山鼎建筑是伊春项目的供应商 [2] 债权债务状况 - 截至2025年11月30日,杭州中艺伊春分公司应收伊春项目业主伊春指挥部的款项余额为人民币15,591万元 [1] - 截至同一日期,根据结算审核报告,杭州中艺伊春分公司应付供应商森工山鼎建筑的工程款余额为人民币4,558万元 [2] - 实际欠付金额将以最终结算金额为基准计算 [2] 交易具体安排 - 杭州中艺伊春分公司通过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应收伊春指挥部债权中的3,500万元转让给森工山鼎建筑 [2] - 转让的债权直接用于抵扣杭州中艺伊春分公司应付森工山鼎建筑的等额工程款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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