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股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诉讼案件核心信息 - 案件已由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处于财产保全与诉讼初期阶段 [1][2] - 被告为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的参股公司诸暨市文盛汇自有资金投资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36.486%的股权 [2] - 原告河北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的涉案总金额为1,012,650,000元(约10.1265亿元) [2][3][4] 案件背景与诉讼请求 - 案件源于2022年9月28日签署的《增资协议》,河北汇源原持有北京汇源100%股权,协议约定诸暨文盛汇以现金16亿元认购北京汇源新增注册资本 [4] - 河北汇源诉称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但诸暨文盛汇仅支付7.5亿元,剩余8.5亿元增资款至今未支付 [4] - 原告主要诉讼请求包括:判令被告支付欠缴的注册资金及资本公积合计8.5亿元;支付暂计至2025年9月20日的违约赔偿金约1.556亿元;支付剩余迟延履行赔偿金705.5万元 [4]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对诸暨文盛汇名下价值10.1265亿元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并冻结了其持有的北京汇源6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约6.4045亿元) [3]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2][5] - 参股公司诸暨文盛汇所持北京汇源股权的冻结,限制了该股权的转让、质押、变更登记等处分权,但对应的表决权、分红权等共益权不受直接影响 [5] - 该股权冻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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