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与审计安排 - 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公告,其2025年度审计机构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因内部项目安排调整,将签字项目合伙人由辛庆辉变更为夏福登,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志及质量控制复核人林万锞保持不变 [1] - 新任签字项目合伙人夏福登于2009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为2家 [2] - 公司董事会认为此次审计签字项目合伙人变更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4] 股东会议程安排 - 公司定于2026年1月16日14:30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将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8] -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月9日,会议地点为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国际机场酒店会议室 [7][11] - 会议将审议包括关联交易在内的多项议案,其中提案1.00为关联交易事项,相关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11][13] 子公司担保事项 -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为全资子公司上海瑞斐投资有限公司的一笔续借款提供担保,该笔借款本金为原贷款8000万元及其截至转贷日未付利息,暂按预计至本年度末金额约9000万元计算 [25][33] - 担保方式包括:以全资子公司新大洲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08%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以及公司与新大洲投资共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5][31] -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1,722.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7.92%;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1,522.50万元,占净资产的94.84% [37] 关联交易(债权债务展期) - 公司子公司新大洲(浙江)商贸有限公司对RONDATEL S.A.(22厂)和LIRTIX S.A.(177厂)的预付牛肉采购款债权合计6,344,677.85美元将展期,最迟交货/还款日期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39][40][62] - 公司第一大股东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继续为上述债权的可收回性提供担保,其已于2024年12月31日支付至公司的45,611,254.60元人民币继续留存公司作为担保 [40][66] - 22厂和177厂曾为公司的子公司,已于2025年10月复工,预计2026年上半年全面恢复产能 [40][61] 董事会决议与后续安排 -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债权债务展期暨大股东提供担保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子公司之间借款提供担保等事项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75][76][77][79] - 其中,关联交易议案已获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韩东丰、袁伟在董事会审议时回避表决 [75] - 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及子公司担保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25][43][75][77]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2025年度审计签字项目合伙人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