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董事会决议与回购方案概述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1][2][3] - 本次回购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同意后即可实施[9] 回购方案核心条款 - 回购金额: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6] - 回购价格: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46元/股,该价格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150%[7][13] - 回购方式与期限: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7][11] - 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7][15] -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未使用完毕,尚未使用的股份将予以注销[7][18] 回购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分析 - 截至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123.1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71.71亿元,流动资产为113.60亿元[16] - 按本次回购资金上限2亿元测算,该金额分别占公司总资产、净资产、流动资产的1.62%、2.79%、1.76%[16] - 截至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1.79%,本次回购资金支付具有一定弹性,公司认为回购不会对日常经营、财务、盈利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且有足够能力支付回购价款[16] 相关股东与关键人员情况说明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减持公司A股股份的计划[7][17] - 上述相关人员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A股股份的行为,不存在与本次回购方案的利益冲突、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行为[17] 回购方案的实施授权与安排 -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包括设立回购专用账户、择机确定回购的具体时间、价格和数量、办理相关报批事宜等[2][19] - 本次回购股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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