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股份回购方案核心内容 -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2月30日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2][37] -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74.54元/股 [2][5] - 按回购金额下限及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约670,78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3%;按回购金额上限及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约1,341,561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6% [2][7] - 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7][19] 回购目的与资金来源 - 回购目的为维护全体股东权益,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完善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结合股东、公司及员工利益,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 [2][12] - 回购股份将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未能在回购完成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未转让股份将依法注销 [6][29] -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8][18] 公司财务状况与回购影响分析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1,137,691.60万元,货币资金为441,364.4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954,240.00万元 [23][49] - 假设最高回购资金上限10,000万元全部使用完毕,按2025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上限约占公司总资产的0.88%,约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5% [23][49]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负债合计183,451.6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6.12%,处于较低水平,回购资金为自有资金,对公司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23][50] - 公司管理层及全体董事分析认为,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22][23] 相关股东持股与交易情况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回购期间无明确的股份减持计划 [10][37] - 公司已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问询,截至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上述人员在董事会召开日起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不存在减持计划 [25][52] - 控股股东西藏映邦在董事会作出回购决议前六个月内(2025年8月至11月)存在多次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情况,但经公司自查,除控股股东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在此期间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24][50] - 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单独或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 [25][51] 回购提议与授权安排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2月24日收到控股股东西藏映邦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提议,提议理由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价值的认可 [27][52] - 提议人(控股股东)在提议前六个月内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但经自查不存在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 [27][28] - 为保证回购顺利实施,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的相关事项,包括制定具体方案、根据法规和市场情况调整方案、办理回购账户、择机实施回购等 [3][31][56] -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38][60] 回购实施程序与信息披露 - 本次回购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30][37] - 公司将在首次回购事实发生的次日、回购股份比例每增加1%时、每月前三个交易日内、回购实施期限过半未实施时以及回购期限届满或实施完毕时,按规定及时披露回购进展情况 [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