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管理概况 -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现金管理金额为6,000万元 [2][4] - 本次现金管理产品为宁波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期限为63天,到期后赎回 [2][5][7] - 现金管理目的在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加股东回报 [3] - 资金来源为闲置募集资金,截至2025年9月30日,“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入进度大于100.00%主要系账户利息收入补充流动资金所致 [4] -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5]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21,000万元 [5] 授权额度与审议程序 -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6][9] - 该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6][9] -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9] 投资产品与风险控制 - 公司现金管理的投资范围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为低风险结构性存款 [5][9] - 公司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严格把关,并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10][11]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11] - 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10][11] 对公司的影响 -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5][12] - 通过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13] -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对现金管理业务进行会计处理 [13]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