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贵州建设步步高 “十五五”接续奋斗再出发

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成就 - 全省生态环境质量保持优良水平,成为最大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 [1] - “十四五”期间,9个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率超过98.0% [12] - 119个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率超过98.3%,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优良率、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 [12] 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举措 - 以科技赋能环境监管,全省共设置大气、水、土壤、噪声等监测点位4157个,建成或提升自动监测站515个 [2] - 在986家企业累计安装智能监控设备1396套 [2] - 实施武陵山区、苗岭山脉等重点区域生态修复,累计新增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面积超过82万亩 [2] - 通过系统治理成功将安顺娄湖、贵阳花溪涟江等黑臭水体转化为“城市绿心”和生态旅游带 [3] 绿色低碳发展与产业转型 - 多举措拓展减污降碳路径,调整能源结构、优化主导产业结构、提高清洁生产水平 [7] - 围绕服务“六大产业基地”建设和“富矿精开”战略,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环评保障 [7] - 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上马,倒逼传统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 [7] - 贵阳大数据科创城入选国家级零碳园区,荔波小七孔景区获碳中和认证,旱莲花服务区入选国家级高速公路零碳试点 [5]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与“两山”转化 - 发布《贵州省“两山”转化典型案例集》,集中呈现30个转化路径与实践案例 [7] - 推动“贵州绿茶”、“贵州刺梨”、“贵州蜂糖李”等生态产品品牌化,将生态价值转化为经济收益 [7] - 省委省政府印发意见,明确到2030年打造生态产品1000个以上,全国知名区域品牌50个以上 [8] - 绿色经济占比已达48.8% [25] 制度创新与法治保障 - 出台《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划定1376个生态环境管控单元 [10] - 作为全国首批开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省份,方案从2017年起编制实施,2025年方案更科学全面严格 [10] - 深化流域跨省横向生态补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改革,设立省级生态环保发展基金引导社会资本 [11] - 与云南、四川两省协同立法,共同颁布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构建跨区域法治屏障 [27][28] 环境监管执法体系 - 形成融合精准打击、联合执法、智慧监管与前置服务的综合治理体系 [21] - 构建“1+4+1+1”智慧监管体系,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电子抓拍等技术提升执法精准性 [24] - 与检察、公安等多部门联合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 [24] - 实施“严管厚爱”,建立企业环境风险“点对点”预警机制,推行柔性执法与正面清单激励政策 [22][25] 水生态环境治理成效 - 坚持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三水统筹”,系统推进流域保护修复 [27] - 赤水河干流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Ⅱ类 [29] - 2021年以来,全省23个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优良率达100%,乌江、赤水河、清水江干流总体水质达Ⅱ类 [29] 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成果 - 2025年,贵阳市白云区、安顺市关岭自治县、黔东南州剑河县获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14] - 遵义市播州区花茂村、黔东南州雷山县、黔南州荔波县获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14] - 自2017年开展创建以来,已累计拥有27张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创建“金名片” [17] - 构建省、市、县三级创建工作体系,形成了生态修复、农业、旅游、工业、金融、补偿等多种实践模式 [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