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丰昌控股澄清:陕西裕丰昌并非集团的一部分,与其无任何持续的合同关系

公司澄清公告 - 裕丰昌控股董事会注意到涉及“陕西裕丰昌连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私人借贷纠纷的媒体报道[1] - 媒体报道称陕西裕丰昌因流动资金受限及经营业绩不佳未能偿还到期部分本金及利息导致贷款人可能采取法律行动[1] - 公司澄清陕西裕丰昌并非集团一部分集团对其不持有股权亦不控制其业务运营或财务管理[1] - 集团与陕西裕丰昌未签订任何商业交易贷款协议或担保安排双方无任何持续合同关系[1] 关联人员说明 - 公司前董事会主席及前执行董事王新龙担任陕西裕丰昌执行董事[1] - 董事会澄清王新龙在陕西裕丰昌的角色属个人身份不代表公司[1] - 截至公告日期集团与陕西裕丰昌在董事会高级管理层或运营人员组成方面无重叠[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