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钢股份:拟对1900名员工进行股权激励!

宝钢股份第四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核心概览 - 公司拟授予不超过44,00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公告时公司总股本2,178,208.4749万股的2.02% [1][3] - 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授予价格为每股4.49元 [1][3] - 首次激励对象不超过1,900人,旨在完善治理、构建利益共同体、调动核心员工积极性并吸引保留人才 [1][4] 激励计划目的与对象 - 计划目的包括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构建股东公司与员工利益共同体、支持公司战略实现和长期稳健发展、吸引保留激励优秀人才 [1][4] - 首次激励对象不超过1,900人,范围涵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技能骨干 [1][5] - 所有激励对象必须与公司或其子公司存在劳动或聘用关系 [1][5] 权益分配详情 - 计划授予总量44,00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40,000万股(占90.91%),预留4,000万股(占9.09%) [1][5] - 首次授予合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8364% [1][5] - 核心高管获授情况:董事兼总经理刘宝军获授42.0万股(占授予总量0.10%),其他披露的7位高管获授数量在29.1万至35.4万股之间 [1][5] - 其他约1,892名核心骨干共获授39,720.4万股,占授予总量的90.27% [1][5] 解除限售安排 - 限制性股票分三个解除限售期,每期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权益数量的三分之一 [2][6]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至36个月内 [2][6]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至48个月内 [2][6]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至60个月内 [2][6]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2026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4%且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2026年较2024年利润总额复合增长率不低于7%,环比增长率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且利润总额达对标企业前五;EVA改善值(较2024年)不低于3.9亿元 [2][6]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2027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4.3%且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2027年较2024年利润总额复合增长率不低于8%,环比增长率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且利润总额达对标企业前五;EVA改善值(较2024年)不低于10.6亿元 [2][6]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2028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4.7%且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2028年较2024年利润总额复合增长率不低于9%,环比增长率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利润总额达对标企业前五且2026-2028年至少有一年达到前三;EVA改善值(较2024年)不低于19.8亿元 [2][6] 业绩对标企业 - 利润总额环比增长率及净资产收益率指标在全球范围内选取20家长流程上市钢铁企业作为对标样本 [2][6] - 对标企业包括安赛乐米塔尔、日本制铁、韩国浦项、塔塔钢铁、日本JFE、现代制铁及华菱钢铁、鞍钢股份等多家中国上市钢企 [2][6]